风水堂:梅花易数起卦法

梅花易数风水 2023-04-19 17:16

梅花易数起卦法

周易卦数

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八宫所属五行

干.兑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离火。

卦气旺

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干、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旺于辰、戌、丑、

未月。

卦气衰

春坤、艮;夏干、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五行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已--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

方--水。

十二地支五行属相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

卯--木--兔;辰--土--龙;巳--火--蛇;

午--火--马;未--土--羊;申--金--猴;

酉--金--鸡;戌--土--狗;亥--水--猪。

物数占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物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数除以六,

取动爻。

声音占

凡闻声音,数得几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又以声音,如闻动物鸣叫之声,或

闻人敲击之声,皆可作数起卦。

字占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

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丈尺占

丈尺之物梅花易数字数起卦,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数寸不系)。

尺寸占

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合尺,寸之数,加时数取爻。分数不用。

为人占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

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右听其语声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如语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

句为下卦。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梅花易数字数起卦,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干,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干,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这干,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年、月、日、时起卦法

即以农历之年月日总和除以八求上卦,次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八求下卦,再以年月日时

总和除以六求动爻。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竟,则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

占动物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我卦数及

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卦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

猪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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