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生命的玩笑
《周易》包括《易经》和《易传》两个部分。
《易传》通过对《易经》与筮法的解释,探讨了世界的本原、事物的本性以及变化的法则,为古代易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1.
©明·来知德《瞿唐易注》
在易学史上,《易传》的最大贡献是以「阴阳」为范畴来说明卦象、爻象以及事物的根本性质,并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
「一阴一阳」是说又阴又阳,即有阴就有阳、有阳就有阴,阴可变为阳,阳可变为阴,这就是「道」。问题是,这有啥意义呢?
其一,将《周易》的基本原理概括为「一阴一阳」。比如,就卦画来说,奇偶两数,阴阳两爻,乾坤两卦,震坎艮与巽离兑六子卦,都是一阴一阳;就六十四卦来说,由三十二个对立面所构成,也是一阴一阳。
显然,离开阴阳对立,就压根没有《周易》。
其二,将事物的性质以及变化的法则概括为「一阴一阳」。比如,就解释筮法时所举事例来看,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昼为阳,夜为阴;男为阳,女为阴;君为阳,民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
瞧吧,从自然到社会都存在阴阳对立与转换。
其三,「一阴一阳」是承认事物存在两重性,并且要求人们从多个方面观察事物的性质,只看到对立面的一方,见仁而不见智,绝非君子之道(《易传》:「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君子之道鲜矣。」),是片面的。
这时,阴阳抽象为表述事物对立性质的范畴。
讲真,这是易学史乃至哲学史上的一件大事!
2.
©明·来知德《瞿唐易注》
「一阴一阳之谓道」交代了事物变易的法则。
对此,《易传》从多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论述。
《易传》对事物变化法则的论述,从形式上看是解释筮法、卦象,实际上反映的是作者的宇宙观。概括一下,大体有以下几点:
第一,刚柔相推,变在其中(《易传》:「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这是在说,没有阴阳对立面,则没有变易;阴阳对立面不相互推移,也没有变易。
注意,所谓「相推」,不仅推去一方,而且召来一方,比如能屈方能伸、寒往则暑来。这种观点,含有对立面相互依存的意思。
总之,这把对立面相互作用视为变化的原因。
有人(朱伯崑)讲,这是古代内因论的先声。
第二,天地盈虚,与时消息(《易传》:「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易传》认为,世间没有不变的东西周易八卦观天地,并进一步将变易性概括为盈虚、消长、兴衰的过程。
《易传》指出,事物所以由盈到虚、由盛到衰,是由于发展到极点向反面转化(《易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
那么,怎么办呢?对此,《易传》指出了一条康庄大道,那就是——学会变通(《易传》:「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没错,改变现状,才有可能打开一个新局面!
第三,天地交而万物通(《易传》:「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在《易传》看来,在刚柔相推的过程中,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还表现为相交(相互吸引)和相攻(相互排斥)。
相互排斥,是由于存在着对立。了不起的是,《易传》注意到,对立的事物,并非都相排斥,也会相互吸引的,因为有共同点。
据此,《易传》认为人事的吉凶在于是否善于处理对立关系(《易传》:「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
瞧瞧,这是不是透着「吉凶由人」的意思了?
第四,阴阳不测之谓神(《易传》:「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易传》注意到,世间事物的变动并非是杂乱无章的;相反,为吉为凶,都有规则可循。
总之,《易传》,一方面认为事物的变化有其法则周易八卦观天地,即「道」;另一方面认为事物变化的过程不拘一格、难以预料,即「神」。
这种观点被后来的哲学家做了进一步的阐发。
即,事物的变化既存在必然性又存在偶然性。
3.
©明·来知德《瞿唐易注》
值得注意的是,《易传》探讨了世界的本原。
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集中在对乾坤卦的解释。
乾坤属于易学范畴,天地属于哲学范畴,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或者说,先有乾坤卦象后有天地,还是先有天地后有乾坤卦象?对此,《易传》没有做出明确的回答,只是将乾坤和天地,相互比拟,相互解说。
接着,《易传》进一步提出了「易与天地准」(《易传》:「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这里,「准」即「等」的意思。
为什么「易与天地准」?因为《易传》把《易经》和筮法看成是圣人对自然现象(特别是天地)的模写,并非任意创作(《易传》:「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也就是说,易和天地,两家的法则是一致的。
这样,《易传》便透露了乾坤和天地的关系。
另外,同时也顺带揭示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4.
上面提到的原理和命题在易学史上影响极大。
有意思的是,对这些命题和原理,各有各的理解:有的认为,《周易》的法则是从天地之象(即「数」)中引出来的;有的认为,《周易》的法则是从天地之义(即「理」)中引出来的。瞧,这就分成派别了。
围绕世界及其规律的本原问题,论争没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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