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多年来考古发掘所取得的地下文物资料,以及考古学界、历史学界和古文字学界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为研究《周易》前史(指今传《周易》定本形成以前的历史)提供了大量宝贵的实物资料。我觉得,依据这些资料进行深入一步的综合研究,也许有可能编写出一部崭新的,既科学又生动的《周易》前史来。这样就可以澄清长期以来对于《周易》的种种臆测、附会之说,揭去长期以来笼罩在《周易》身上的层层神秘面纱,而还《周易》的本来面目。在这篇短文中,我想根据目前已发表的考古文物资料和研究成果[1],对易卦爻象“--”和“—”的原始含义及其演变过程,作一初步的整理长沙周易占卜,并对与此有关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想法。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同好者的研究兴趣,求得方家的指教。
易卦卦画(或称卦象)的基础是爻象,要弄清卦画的原始含义,首先必须弄清爻象的原始意义。长期以来,人们都依据《系辞传》中:“一阴一阳之谓道”,《说卦传》中“观变于阴阳而立卦”等说法,把卦画中“--”、“—”两个符号看成是代表“阴”、“阳”两种性质的爻象。八卦,以至六十四卦,即由这阴阳两爻变化推衍、重叠而成[2]。从而认为,《易经》(包括八卦、六十四卦及卦爻辞)一开始就已包含了阴阳的思想。或者说,中国关于阴阳对立变化的思想,最早发端于《易经》。对于《易经》和阴阳观念的关系问题,学术界早就有不少人进行过探讨。如人们列举出在六十四卦的卦爻辞中,没有一个“阳”字,而 “阴”字亦仅见于中孚卦九二爻辞(“鸣鹤在阴”),且无哲学思想上的意义。因此,在《易经》中谈不上有什么阴阳对立变化的思想。但是历来对于“--”“—”为表示阴阳的爻象,则几乎无人提出过异议。诚然,指“--”“—”为表示阴阳的爻象,在历史文献上都是一致的,不能说错误。不过必须指出,“--”“—”作为表示阴阳的爻象,是在《周易》发展到相当成熟阶段后才衍生出来的一种新意义,而不是“--”“—”两种爻象从一开始就包含有阴阳的意义。
那么,“--”与“—”这两个爻象的原始意义是什么呢?它们又是如何演变而形成的呢?根据现有考古发现的文物资料,可以肯定地回答:作为易卦卦画的基本爻象“--”与 “—”是由原始筮法中的筮数演变而来的,它的原始形式和意义是“数”,而且是某个有具体数值的“数”。
在我国古代原始迷信中,占吉凶的方法有许多种,其中主要的方法则是卜和筮两种。卜法是用龟甲或兽骨,先施钻凿,后用火灼,于是会出现裂纹,即所谓卜兆,巫史们即据兆而推断所问事的吉凶。筮法则是运用蓍策,按一定的规则反复多次分数,求得若干个数目字,然后按先后顺序排列成一组数列(即原始卦画,以后才演变成六十四卦卦画)[3],巫史们则据此数列(及其变化)而推断所问事的吉凶。由此可见,卜尚兆象,筮重数变。如《左传》中说:“龟,象也;筮,数也。”(僖公十五年)韩康伯在《说卦》注文中也说:“蓍,数也。”“蓍极数以定象,卦备象以尽数。”筮占法起源于数,是古代人对数变的一种崇拜。今传《系辞传》中说:“极数知来之谓占”;“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始筮占法对数变崇拜的情况。
下面让我们来具体地梳理一下由筮数到爻象的演变过程。
历来论“易”之名,均以为包含有三种意义:即变易、不易和简易[4]。对于这三种意义,现在都只能依照后人的解释来了解它。其中,“变易”义是最重要的,正如孔颖达在《周易正义》卷首中所说的:“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不易”义是从变易中引申出来,而成为其相反义者。即由变易而生成万物,则有万物各自的定位。如《系辞传》一开始所说的“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等等。而“简易”一义,则自《系辞传》始,即解释为天地生物之大德或理(如说:“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易简之善配至德”,等等)。我们能否透过后人这些带有严重政治、伦理色彩的诠释,而窥探一下其原始意义呢?根据我们上面所介绍的古筮法情况,易占乃以数变为依据,因此用数的错综变化来诠释“变易”,可能更符合易的原始含义。在易的原始意义中是否含有“不易”的意义,我觉得尚待考证,暂时存而不论。然而从下面我们将要具体介绍的易卦爻象形成的历程中,我们将看到,“简易”(由繁化简)正是其主要的特征。因而,用由繁至简来诠释“简易”,也可能正是易的原始意义之一。
从现在掌握的考古文物资料看,易卦爻象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两个“简易”过程:一是由多个筮数简化成(集中于)几个筮数;一是由具体数值简化成(抽象为)筮数符号。张政烺先生在《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一文中,共列举了甲骨、数文中筮数卦画三十二个,如果加上文末《补记》中所列举殷墟陶文卦画四个,江苏海安青墩遗址骨角卦画二个(共有八个),陕西周原卜骨上卦画五个,以及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所列举,而为张文所缺的甲骨卦画一例,则共可得四十四个实例[5](为了读者的方便,特将张文所列卦画[包括补充材料]全部附于文后)。以下我们即依据这些实例,并结合其他有关考古材料,来梳理爻象形成的简易过程。
一、张政烺先生曾对他列举的三十二条考古材料所使用数目字出现的频率作过一个统计,其结果是:
数 字: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出现次数:36 0 0 0 11 64 33 24
其中,二、三、四三个数都是0次,但如果从奇偶数出现的次数来看,则基本是平衡的(奇数36十0+11+33=80,偶数0+0+64+24=88)。因此张文认为:“二、三、四这三个数字虽不见,它实际上还是存在的,只是不正式列出来,而把它寄存在其它数字之中。按照简单的推想是:二、四并入六,三并入一,”其原因是:“古汉字的数字,从一到四都是积横画为之,一二三自上而下书写起来容易彼此掺合,极难区分,因此把二、三、四从字面上去掉,归并到相邻的偶数或奇数之中。”张先生的这个分析和推想是可信的。在同文的《补记》中,张先生补列了一条十分重要的考古材料:“一九七九年江苏海安县青墩遗址发掘,出土骨角栖和鹿骨枝上有易卦刻文八个,例如三五三三六四(艮下乾上,遁)六二三五三一(兑下震上,归妹。按,据此“五”字当有误,此数应为偶数)。其所使用的数目字有二、三、四,为前举三十二条考古材料所无,说明它的原始性。这是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无论其绝对年代早晚如何,在易卦发展史上应属早期形式,可以据以探寻易卦起源地点问题。”
从张文所列举的这些材料,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易卦的发展过程中,最原始的形式是直接记录占筮时所得的筮数,从一到八,八个数目字都用。以后为了避免混杂不清,从字面上把二、三、四去掉,而用一、五、六、七、八这五个数目字(在周代的甲骨中又有九这个数字出现[6])。按照数学上排列组合的规则,在八个数中抽取六个数进行六位数排列组合,将形成几十万个组合形式的卦画。由用八个数到用五个数,这是一个简易的步骤。但即使只用五个数进行六位数的排列组合,也仍然会出现几十万个组合形式的卦画,这样繁多的卦画形式,是不易驾驭的,因此需要进一步的简易。
二、张政烺先生在上文《补记》中又列出一项重要的考古材料:“1978年,湖北江陵天星观战国时期楚墓发现竹简上有易卦,皆二卦并列(即变卦的形式)长沙周易占卜,共有八组十六个卦,所用数目字为:
数 字:一 六 八 九 残缺
出现次数:37 49 5 4 1
对此,张先生分析说:“二、三、四、五、七已被取消,集中到一、六两项下。这里的八、九似是再生的,九从一分化出,笔迹可辨,八或许是从六分化出来的。这便成为《周易》的前身,稍加修正即是《周易》了。”
这条考古材料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筮数所用数字由五个(或六个)进一步集中为四个,而这四个数字又是两个奇数两个偶数(在用五个数或六个数阶段,奇偶数是不相等的),这反映了古代人对数的奇偶性质的进一步了解。二是筮数所用数目字尤以一、六两个数字为多,这是相当关键的一步,诚如张先生所说,稍加修正,即是今日所见《周易》的卦画、爻象了。后来,张先生在《帛书跋》一文中,更明确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百十来个古筮考古资料中,一和六出现频繁,一是奇数也是阳数,六是偶数也是阴数,使人很自然地感觉到一、六就是阳爻(—)、阴爻(--)的前身。”这里除了“阳数”“阴数”的提法尚可商榷外,其余的分析是十分精辟的。
三、从现有考古材料中,我们还没有发现仅用一、六两个数字构成的卦画。但现存易卦爻象确是由一、六两个数字演变而来,且其原始含义即是一、六,这也是无可怀疑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周易》[7]和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周易》[8]所留存的卦画中,窥见其演变的轨迹。阜阳竹简《周易》残留三个卦画(临、离、大有),其爻象写法均作“∧”(六)和“—”(一),然爻题则已均作“初六”、 “九二”等。马王堆帛书《周易》卦画留存较多,其爻象写法均作“┘└”(“∧”的断裂形)和“—”。以临卦卦画为例,
阜阳竹简作
马王堆帛书作
今本易经作
从这三个卦画看,其中爻象由一、六演变而来的轨迹,再清楚不过的了。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筮数只用一、六两个数目字记录时,一、六的具体数值已降为次要,甚至可以置而不论,而其数的性质则上升为主要的了,即作为所有奇偶数的代表,成为记录筮数的专用数字。这是由具体筮数到抽象符号(爻象)演变的一个关键过程。以后,“一”的写法一直没有改变,而“六”的写法则由“∧”变为“┘└”,再变为“--”。但这已只是形式上的变化,而没有实质上的变化了。这里也还必须指出的是,一、六两个数虽已由具体筮数演变为筮数中一切奇偶数的代表,且进而抽象化为符号式的爻象,然而在易卦中它的数值称呼并未消失,直至今本《易经》卦画中的“--”还是以“六”来称呼它的。按照此爻在卦画中所处的位置,自下而上分别以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称呼之。坤卦在六爻之后更专出“用六”一条。过去对此有种种的解释,但总觉牵强附会,现在如果从“--”即“六”的变形来理解它,则一切都涣然冰释了。也就是说,爻象“--”是由“六”这个数目字演变而来的,它的原始意义就是筮数六,以后成为筮数中一切偶数的代表,因而它的名称叫“六”,是“用六”。
爻象“—”是由数目字“一”演变而来的,它的原始意义是筮数一,以后则成为筮数中一切奇数的代表,这是无可怀疑的。但是,与“--”之被称为“六”不同,“—”在阜阳汉简、帛书《周易》,以及今本《易经》中均被称为“九”,乾卦在六爻后也专出“用九”一条。应当如何来解释这一现象呢?张政烺先生在《帛书〈六十四卦〉跋》一文中引用了《易纬乾凿度》卷上的一段话:“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者,气变之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然后又解释说:“这里只是个民族的传统风俗习惯问题,东方人(指殷人)数以八为纪,所以创立筮法其数用八。西方人(指周人)数以九为纪,所以把筮数扩充为九。一、∧既已变成了阳爻阴爻的符号(烈按,称作“奇数偶数的符号”较妥),怎样称呼都可以。……先有称呼一(阳爻)为九的事实,再作筮数一变为九的理论,所以总是似通不通的。”按,张先生所引《易纬乾凿度》一段,虽然讲到一、七、九相变的问题,但其中心思想是讲由“太易”至“太始”,即宇宙由浑沦无形至有形有质的演变过程,与易卦爻象筮数之一变为九,关系似乎不大。由于史料的间缺,目前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即如上述“--”为“六”之说,从以上我们所列举的材料看,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我们再深究一下,为什么古筮者在二、四、六、八这四个偶数中单单挑选出六来作为偶数的代表,而不选用二、四、八呢?这大概也是说不清楚的,目前也只能就其事实如此来解释。这样,张先生以传统风俗习惯来解释称“—”为“九”,也不失为一种回答。在此,我只想补充一点,即一和九作为数的始和终,从终始的相对意义(或终则复始的循环往复)上讲,存在着变换其称谓的可行性。筮人在筮法中充分运用数变的神妙,以使其筮占变化莫测,其中呼一为九可能就是这种强调和运用数变的结果(今天流传的占筮法虽不一定与古筮法相同,但其中以六、九为可变之数,则很可能是从古筮法以数变为占中承继下来的)。当然,这也只是一种假设的解释,称一为九的原因,未必就由此而来。
通过以上对考古文物资料的梳理,我们对于易卦爻象“--”“—”的原始意义及其演变的主要过程,基本上是清楚了。由此可见,过去对于“--”“—”的种种解释,诸如所谓起源干生殖器崇拜等等,完全是一种附会和猜测。至于以“--”“—”作为阴阳性质的代表符号,则可能是在《系辞传》出现以后的事了。
总之,易卦爻象的形成是一个由具体筮数到数字符号的简化和抽象过程,但始终是在卜筮范围内进行的。然而一旦当爻象只具有抽象符号的性能以后,人们就随之将各自的了解和设想的种种内容附会输入进去,从而使爻象、卦画具有了多方面的内容和性质,而且有些内容远远超出了单纯的卜筮意义,以至带有某种科学和哲学的意义。由此,又开始了一个由简易、抽象到繁杂、具体的新的发展过程。这两个过程表现了易卦和爻象发展的两个不同历史阶段,是不应当混淆的。即使在今天,我们也还有可能从易卦和爻象中得到某种启发,推导出某些有价值的理论来,但我们绝不能说这些在易卦和爻象的原始意义中就具有了的。事物的发展,往往是创作者始料所不及的,正因为如此,才有历史的发展和前进,如果一切都已在前人始料之中,则后人的聪明才智还有什么用呢?在《周易》的研究中,把后人的发明,甚至当代最新科学理论都纳入到易卦或爻象的体系中去的现象尤为严重,因此搞清易卦和爻象的原始意义也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注释:
[1] 目前已发表的考古材料和研究论文主要有:唐兰:《在甲骨金文中所见的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李学勤:《谈安阳小屯以外出土的有字甲骨》(《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11期);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帛书跋》(《文物》1984年第3期);徐锡台、楼宇栋:《明原卦画探原》(《中国哲学》第3辑);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考古》1981年第2期);于豪亮:《帛书》(《文物》1984年第3期)。考古所获资料在这些论文中均已引用,并注明出处,故不再列各有关发掘报告。
[2]《易系辞上》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后人以阴阳爻象图表之:
太极
八卦交互重叠即演变出六十四卦。
[3] 关于筮法,朱熹在《周易本义》前的《筮仪》一章中,今人高亨在《周易古经通说》中的《周易筮法新考》一篇中,都十分详细地叙述了占筮的具体方法。他们的根据都是《系辞传》中“大衍之数五十”一节。但是这是否就是原始筮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张政烺先生在《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一文中有《筮法拟测》一节,可资参考。又汪宁生在《八卦起源》(载《考古》1976年第4期)一文中,列举了西南少数民族较原始的“数卜法”,亦可参考。
[4] 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论易之三名”一节中引《易纬乾凿度》说:“易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又引郑玄《易赞》说:“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
[5] 除此之外,尚有不少已知而还未公布的筮数卦画。如张文《补记》中提到的江苏海安出土骨角上的卦画尚有六例未公布;湖北江陵天星观战国楚墓出土竹简中有筮数卦画八组十六个,也未具体列出等等。
[6] 张政烺先生在《帛书跋》一文中说:“古筮的考古资料,从殷墟三期(约廪辛康丁时)到西周早期(约穆王时止)皆数止于八,没有出现过九字。1980年春,陕西周原考古队在扶风县齐家村西周遗址采集到一片卜骨,上部已折去,保存五个卦,内有六九八一八六和九一一一六五两卦(《文物》1981年第9期),第一次出现九字。这是西周中期或晚期之物。”
[7] 详见《文物》1983年第2期:《阜阳汉简简介》。
[8] 详见《文物》1984年第3期:《马王堆帛书释文》等。
原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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